关于在清华大学在校大学生中选拔国防生的通知

 

关于在清华大学在校大学生中选拔国防生的通知

 

近日,教育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选拔国防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中选拔优秀人才成为国防生,作为军队生长干部的重要来源。欢迎毕业后有意投身国防事业、加入军队的同学积极报名。

具体选拔方法、报名条件请参见《通知》和有关文件,其他相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1、本科生主要从2013级在校统招生(非定向生)中选拔,硕士生、博士生从研究生一二年级在校统招生(非定向生)中选拔。

2、选拔对象必须满足政治考核条件以及体格检查标准。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3、选拔对象必须符合接收地方大学生入伍的年龄标准。按照《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若干规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分别在24、29、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

4、选拔专业包括机械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航空航天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仅限研究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新闻学、法学。

5、军队英烈子女、退役复读大学生优先录取。

6、被选拔为国防生后,与军队签订协议书,可以享受国防奖学金(目前每年1万元),毕业后参军入伍成为正式的解放军军官或文职干部。

有意向的同学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5月20日发送至thudxb@tsinghua.edu.cn;获得正式报名资格的同学,将进入公示、体检、政审、面试等程序,并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国防人才培养办公室,电话:62797055,地址:12号楼216。

总政驻清华大学选培办,电话:62772433,地址:同方部。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做好2014年选拔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清华大学在校大学生选拔国防生报名表》

清华大学国防人才培养办公室

总政驻清华大学选培办

二零一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