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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年在校选拔国防生的通知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通知要求,现将2015年清华大学在校选拔国防生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选拔范围
1
学历层次
2014年入学的在校本科生和一二年级研究生,退役复学大学生可放宽至二年级和三年级。
2
专业要求
本科生在2014年招生且符合专业类别要求的专业中选拔;研究生以航天类、电子信息类、信息安全类、武器类等专业为主;少量安排补充政工岗位的政治理论、法学和新闻专业,比例不超过30%。2014年本科招生专业主要有:精密仪器、机械工程、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航空航天、土木工程、新闻学、法学等。
3
限制条件
预科生、体育艺术特长生、专升本学生、非全日制统招生、已婚本科生,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降级留级或受过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列入选拔范围。
4
优先选拔
对符合选拔条件的退役复读大学生士兵, 在计划范围内优先选拔;对符合总政《实施军队英模烈士子女成才培养工程》规定条件的英烈子女,不受专业限制、单列计划选拔。
选拔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
学习成绩优良,专业课程各科成绩应在良好以上(退役复学大学生应全部合格且良好率达到80%以上),必修课应全部合格。
3
身心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4
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按规定学制内毕业时分别不超过24、29、34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退役复学大学生、少数民族学习、五年制本科生年龄可适当放宽1岁(不累计放宽)。
名额数量
拟选拔15人。
选拔程序
1
网上报名
5月17日前,登录清华校园网(info主页)在校选拔国防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2
资格审查
5月中旬,驻校选培办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对网上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打印纸质版报名登记表,递交驻校选培办。
3
组织初审
5月下旬,驻校选培办会同学校相关部门,组织政治考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和面试答辩。
4
复审公示
5月底前,根据初审结果,确定在校选拔国防生人选,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总部审批。
有关待遇
选拔为国防生的,从当年秋季学期开始,享受军队提供国防奖学金 (目前为每人每年10000元),国防生在校期间还应接受驻校选培办组织的军政训练。本科生学习成绩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军队和学校要求,免试保送攻读本校或军事院校、军队科研院所的研究生。毕业时,经部队考核达到培养目标的,办理入伍手续,任命为军队干部。毕业国防生定职、授衔与军队院校相应培养层次的毕业学员享受同等待遇。
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携笔从戎、献身国防,让青春在火热军营中绽放光彩,让人生在报效祖国中彰显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