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学生军事训练管理细则

清华大学学生军事训练管理细则

——2022年5月30日教务处处务会、2022年6月7日学生部部务会、2022年6月7日武装部部务会讨论通过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学生军事训练(以下简称“学生军训”)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学生军训成效,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清华大学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校组织学生军训期间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 军训期间,学校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对全体参训学生严格管理。参训学生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条令条例和学校规章制度,端正态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尊重教官、老师和辅导员,团结友爱,按照军训指挥部要求,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完成各项学生军训科目。

第四条 参训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军训考勤制度。军训期间,学生未经批准不得外出,因特殊原因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销假。

学生单次请假不满半日由本连连长、指导员共同批准;单次请假半日以上不满两日由营部批准;单次请假两日以上者,由军训指挥部批准;累计请假五日以上者,须重新参加军训。

凡未经批准不参加教学训练按旷课论,累计三次迟到或早退按一次旷课论。旷课三天以上者,军事课成绩为不及格,须重新参加军训;旷课情节严重者,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条 参训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军训作息时间安排和生活制度要求。

参训学生应当按指定食堂就餐、按指定宿舍就寝。学生须服从教官、带队教师、辅导员及各营值班员的督促检查,禁止插队等扰乱秩序行为。参加早操等集体活动时,注意不要影响他人。

各连安排正、副排长担任值班员,负责督促本连同学按规定时间起床、早操、就餐、训练上课和就寝,负责组织整队带队、协助考勤和检查等。

第六条 参训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军训内务标准。参训学生按要求整理内务,搞好室内外卫生并注意保持。各连坚持每天检查卫生,每周进行卫生评比。学生的内务卫生情况列入军训成绩综合考评。对累计三次以上卫生检查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第七条 学生军训应严格按规定着装。军训期间,参训学生及带队教师、辅导员应当按照军训指挥部要求统一着装。

第八条 严格学生军训场地管理。教学训练过程中,参训学生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手机。个人可携带饮水杯,并以连为单位统一摆放整齐。各连(院系)可组织统一运送饮用水等后勤物资。训练往返途中,各连队列前须有旗手执连旗引导。到达训练场后,须将连旗展开,并以营为单位统一摆放整齐。

第九条 严格管理学生军训宣传工作。未经许可,参训学生不得擅自制作、发布与军训相关的多媒体内容,不得传播军训工作文件,不得接受校外媒体就学校军训工作相关的采访和约稿。各类宣传工作应遵守保密规定,在军训指挥部、军训旅和院系的安排指导下开展。对于违反宣传规定的行为,军训指挥部(或军训旅)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评优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条 严格学生军训课程考评。学生军训课程按照课程教学管理要求进行考核,《军事理论》课程成绩由授课教师根据考试和学习表现综合评定,《军事技能》课程成绩由军训教官、带队教师和辅导员根据相关考核细则评定。课程成绩最终计等级制。

获批半训的学生必修《军事理论》课程,《军事技能》成绩一般为D至C;个别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原则上成绩最高不超过B。

在各类评比(定)评优中,须严肃学风。若出现违反学习、考试纪律的行为,军训指挥部(或军训旅)有权取消该成绩或荣誉。

第十一条 严防安全事故。参训学生应爱护装备器材,严禁用训练器材嬉戏打闹,严禁枪口对人,严禁私藏(拿)枪弹及器材零部件。各单位及个人严防中暑、触电、雷击、摔伤、失火、武器丢失、交通意外和人员伤亡等事故,做好预案,消除各类隐患。

第十二条 学生军训期间,参训学生还应遵守和执行军训指挥部、军训旅的其它规定和要求。对违反军训相关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按照清华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党委武装部负责解释。




清华大学党委武装部

清华大学学生处

清华大学教务处


  

二二年六月